河南省紡織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防疫物資使用管理辦法
來源: 發布日期:2019-02-19為規范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,根據鄭州市相關政策要求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防疫物資
本辦法所指防疫物資為84消毒液、75%酒精、手洗消毒液、測溫器材、防護口罩等防疫物資。
二、防疫物資的管理
防疫物資按照“集中統籌、專業管理、保障急需、專物專用”的原則,由建閣科技公司采購后進行統一管理,相關負責人負責驗收、核實、登記、入庫,并建立防疫物資管理檔案,每日向公司領導報告防疫物資儲備、領取情況。
三、防疫物資的發放調配
(一)依據國家、省、市地區政府的政策,結合實際疫情情況,經公司領導商討后,根據公司疫情防控方案進行防疫物資發放。
(二)防控物資的發放應堅持急用優先保障原則,首先保障一線在崗人員、值班人員、出差人員的使用。
(三)建閣科技公司負責對防疫物資品種、數量、質量嚴格審核把關,并填寫《防疫物資入庫表》(見附表)登記入庫,合理存放;另外,建閣科技公司應安排相關人員根據公司防疫物資發放原則,結合《防疫物資使用登記表》的登記記錄進行物資發放(口罩一次性領取數量超過4枚的,應先向公司領導報告)。
(四)原則上,在正常生產狀態下,應給每人每天發放兩枚一次性防護口罩(其他口罩另行規定);84消毒液、75%酒精、手洗消毒液、測溫器材等其他物資則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調配,用完即補。
四、防疫物資的監管
(一)防疫物資屬重要物資,應嚴格保證物資質量,不得采購、發放假冒偽劣產品。
(二)不得虛報冒領、挪用和擅自分配防疫物資;一經發現,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處理。
(三)嚴格把控物資的存放管理工作,由綜合辦公室人員配合建閣科技公司做好防疫物資定期盤點工作,每周一次,并將盤點結果反饋至公司領導處。
五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至解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止。
附件:
1. 《防疫物資入庫表》
2. 《防疫物資使用登記表》
河南省紡織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
2020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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